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遴选2020—2022年中原名师 培育对象的通知
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遴选2020—2022年中原名师
培育对象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教师〔2020〕107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遴选2020-2022年中原名师培育对象的通知》(教师〔2020〕12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0—2022年中原名师培育对象遴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2020年按照省教育厅分配计划推荐遴选中原名师培育对象11名。其中,高中3人、初中4人、小学3人、幼儿园1人。
二、遴选范围、对象和学科分类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遴选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任教师、兼职任教的校(园)长。
(二)学科分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美术、体育、音乐、道德与法治、科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含劳动与技术)、特殊教育等。
三、遴选条件
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家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
(二)获得河南省中小学省级名师称号,教学业绩突出,育人效果显著,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在省内外同学科教师中有较高知名度;
(三)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获得过省教育厅公布的优质课一等奖或省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和游戏活动比赛一等奖;或主持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并结项;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相关专业论文;
(四)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出版有个人学术著作,并以第一署名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非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和“中原千人计划”教学名师。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二)基层推荐。各县区、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严格对照遴选条件依法依规开展候选人遴选工作,确定人员经公示无疑义后推荐上报。
(三)市级遴选。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对各单位推荐的中原名师候选人统一进行遴选,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
五、遴选要求
(一)坚持遴选标准,注重教学业绩。各县区、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要站在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高度,优中选优,要严格按照遴选条件推荐培育对象候选人,坚持以师德师风、教学业绩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评选工作社会高度认同,防止片面以职称、升学率评价教育教学工作的倾向。
(二)兼顾学段、学科平衡,注重向一线教师倾斜。此批中原名师培育对象按照学段学科分别遴选,适当向短缺学科倾斜,力争实现学科全覆盖。
(三)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遴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遴选。
(四)各单位要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档案材料(附件2)及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文本、电子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师训科。
联系人:吴铁岭,电话:0395-3199639;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申报表
2.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申报档案材料
3.中原名师培育对象候选人汇总表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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