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漯河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漯河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人才办、人社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市直及驻漯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漯河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为做好漯河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工作三年以上(2012年9月前到我市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发挥突出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国家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及不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列为评选对象。省优秀专家、市杰出人才、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连续两届当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推荐。
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评选名额不超过100名。
二、推荐资格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爱岗敬业,群众公认,在业务研究上有“安、专、迷”精神,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
(三)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2012年9月以来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2.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三等奖前3位完成人。
3.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前3位、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
4.在生产科研、工艺设计、城建规划等工作中,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3位完成人或省部级以上优秀设计奖完成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在学术界以及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已成为我市某一学科或行业的学术带头人。以首位作者出版过专著,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核心期刊以首位作者发表论文,并取得省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首位人员、两项二等奖的首位人员。
6.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显著、学术造诣较高,并为国家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首位人员,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或两项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或在教育教学中有自己独到的教学方法和理论,在省级以上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或独立撰写出版过有学术价值专著,曾获省级以上名师荣誉称号的教育工作者。
7.从事医疗、疾病预防、计划生育工作,在医疗卫生技术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较好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得到省级以上部门认定或推广,产生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多次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控制消除疾病,影响较大,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8.在体育方面,有一定社会影响,直接培养的运动员打破1项省全运会记录,或在省全运会上获2枚以上金牌或有2人获得一级运动员资格的教练员。
9.在农业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了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励的首位完成人。
10.在新闻宣传方面,在国家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一等奖作品前3位作者、二等奖作品前2位作者和三等奖作品首位作者,或在省级新闻作品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作品的首位作者。
11.在文化艺术方面,在中宣部、文化部、全国文联主办的全国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前2位作者(包括演职人员单项奖三等奖以上的获奖者),或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举办的全省性有届次的权威性评奖活动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的首位作者(包括演职人员单项奖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者)。
12.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管理体系,企业销售收入、纳税额、利润总额、资产利润率居同行业先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偷漏税、拖欠职工工资、不良贷款等事件,企业年纳税额在500万元以上,个人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董事长或总经理)。
13.在信息、金融、财会、法律、统计、外经外贸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特殊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推荐原则和程序
(一)推荐原则
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推荐人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人选,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城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门申报。
(二)推荐程序
1.县区推荐程序。由各单位党组织负责推荐初步人选并报县区人社局初审,人社局根据初审情况,商县区人才办同意后提出推荐人选,随后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
2.市直推荐程序。由市直及驻漯单位基层党组织提出初步人选并报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初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初审情况提出推荐人选,报本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报市人社局。
四、材料报送
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推荐人选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漯河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表》10份(A4纸打印,可登录漯河人社局网站下载),推荐人选符合选拔条件的主要业绩材料各10份(A4纸打印,字数在800字以内,主要包括:主要成果、著作论文、工作业绩及效益、行业专家评价四个部分),同时报送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
(二)县区人社局和市直单位党组织的推荐报告3份,推荐人选的考察材料1份。
(三)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2)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4)担任领导职务的人选,需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计生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5)企业经营管理推荐人选还要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企业经济效益及安全生产、环保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办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会保障基金和银行贷款等情况的原始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原件核验。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表彰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很强。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德才兼备、注重业绩、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做好人选的推荐上报工作。
(二)各县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考虑各行业、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分布情况,统筹考虑推荐。要对初步人选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真实、准确、客观,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真正把各个领域和行业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推荐上来。
(三)在保证人选质量的前提下,要注意推荐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及有发展潜力的35岁左右的青年人才,严格控制领导干部的申报比例。
(四)请各县区、各单位将推荐人选材料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黄河路647号)201室,联系电话:3134046,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漯河市第九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漯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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