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普通中小学优质课 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分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研室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升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课改水平,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发展,现决定开展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优质课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教师条件
热爱教育工作,师德高尚,专业基础扎实,富有改革进取和奉献精神;担任所教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
二、优质课评选
(一)优质课评选要求
1.形式:报送课堂教学实录光盘。
2.要求:(1)课题自选,但要符合学生的已有知识和经验;参加评奖的录像课,应体现新课程理念、构建新的教学模式,突出学生自主、合作和探究学习。(2)获得过县区、市直学校一等奖方可报送。(3)每节课可报一名辅导教师。
(二)分配名额
各县区、直属分局和学校参评名额分配见附件2、附件3。
(三)报送材料包括
(1)教学设计一式1份;(2)优质课评价意见表一式1份(见附件1);(3)课堂教学实录光盘一个(封面注明单位、姓名、学科、课题);(4)优质课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6);(5)优质课汇总表电子版。
二、优秀教学论文评选
(一)论文评选要求
论文选题恰当、观点正确、立意新颖、论证科学,能解决学科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对本学科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幼儿园论文内容为观察记录)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500字,格式规范。
(二)分配名额 各县区、直属分局、各学校参评名额分配见附件4、附件5。
(三)报送材料包括
(1)纸质稿一式1份(封面有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学科、联系方式,文本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2)论文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7);(3)论文汇总表电子版。
市基础教研室将组织专家对录像课和论文进行评选,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20%。一、二等奖设置辅导教师奖。
所有优质课及优秀论文评选,不收任何费用。杜绝造假,一经发现,将追究当事人及报送学校责任,并在全市通报。自2021年起,优质课、优秀论文将两年组织一次评选。
优质课、论文材料以县区、直属分局、市直学校为单位, 统一于2020年6月22—24日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研室417房间:高中;418房间:市直初中、小学、幼儿园;419房间:各县区、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0395—3160286
2020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链接:漯河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关于举办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优质课 和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